二顧居家長照 Logo 士林區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單位簡介

讓專業走進家門
讓照顧成為溫柔的支持

本中心服務範圍為臺北市士林區——舊名「八芝蘭」,源自凱達格蘭族語意為「溫泉」,是漢人入墾前平埔族麻少翁社的世居地。清末因讀書風氣興盛、科考人才輩出,遂以「士子如林」之意更名為「士林」,至今仍是臺北重要的文教重鎮。

境內坐擁陽明山國家公園、國立故宮博物院、士林官邸、慈諴宮等自然與人文地標,是融合火山地景、書香典藏、百年市集與都會生活的獨特區域,亦是臺北市面積最大、人口密度最低的行政區,社區聚落保有濃厚的鄰里溫度。

本中心立基於這份深厚的書香底蘊與都會型社區網絡,整合臺北都會型長照資源,以細膩、可信賴的服務節奏,為士林區的長者與家庭提供從居家、社區據點到醫療連結的完整支持。

MILESTONES 發展沿革
110 年 2 月
機構成立
附設臺北市私立二顧居家長照機構正式成立,承接士林區、觀音區居家服務及全市居家喘息業務。
110 年 5 月
開始收案
居家服務正式啟動,照服員到府為長輩提供日常生活照顧。
112 年 7 月
評鑑通過
完成臺北市政府辦理之居家長照機構評鑑,結果為「通過」。
113 年 10 月 29 日
核可承辦 A 單位
臺北市政府正式核可承辦「士林區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 單位)」。
113 年 11 月 2 日
A 單位正式收案
士林區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正式收案服務,發展在地化服務輸送體系。
服務內容

A 單位個案管理核心服務

1

擬定與調整「照顧計畫」

當個案經過照顧管理中心(照管中心)評估、確定長照失能等級(CMS)後,A 單位的個案管理師(個管師)就會親自登門拜訪。他們會根據長輩的身體狀況、家庭照顧者的負擔,量身打造最適合的長照計畫,並在後續根據長輩的退化或復原狀況,隨時調整計畫內容。

2

連結與照會長照服務(B、C 單位)

A 單位自己通常不直接提供洗澡、復健或送餐等日常服務,而是擔任「資源媒合者」的角色,幫家屬發案給具體執行的單位:

B 單位
居家服務 / 長照機構 媒合居服員到府洗澡、備餐、陪同就醫,或是安排長輩去日間照顧中心。
C 單位
巷弄長照站 安排狀況較輕微的長輩去社區據點活動、共餐、做運動。
3

追蹤照顧品質與個案狀況

個管師不是開完計畫就消失,他們需要定期透過電話或親自訪視,確認居服員有沒有按時來、長輩對服務滿不滿意、家庭照顧者會不會壓力過大,並適時給予心理支持或轉介其他社會福利。

4

資源諮詢與跨專業溝通

長照的補助規定非常繁複(如四包錢: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喘息服務)。A 單位就是家屬的「懶人包」,負責解答所有補助疑問,並在長輩需要醫療、復健或輔具時,跨界幫忙聯繫專業人員。

服務對象

長照 3.0:打破年齡與身份的限制

CMS ≥ 2 第 2 級以上
— APPLICATION THRESHOLD —

申請門檻

個案須先經過政府照管中心評估,確認長照需要等級(CMS)達第 2 級以上,並符合以下任一族群。

核心服務對象

65 歲以上高齡長者

生活自理能力需要協助的長輩。

55 歲以上原住民

考量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健康特性,申請門檻放寬至 55 歲。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不限年齡,只要領有身障證明且有照顧需求者皆可申請。

急性後期整合照護(PAC)

例如剛經歷中風、骨折手術出院,需要「出院即銜接長照」進行密集復能訓練的患者。

長照 3.0 新制亮點 · 新增與特別強化的對象
擴大照顧族群
長照 3.0 的新制支援重點
全年齡
失智症患者

過去限制在 50 歲以上,現擴大至「全年齡」。讓全台約 3 萬名 50 歲以下的早發性失智症家庭,也能正式納入長照體系獲得支持。

年輕型
失能者

納入年輕中風者、癌末患者等青壯年族群,讓因突發重症或末期疾病需要照顧的家庭,不再孤立無援。

聘僱外籍
看護的家庭

過去聘有外籍看護的家庭限制很多,新制放寬讓這類家庭也能在核定額度內,使用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與喘息服務(每月可使用 30% 額度),避免外籍看護請假或返鄉時家庭陷入「照顧孤島」。

特定外籍
人士納入

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專業人士或中階技術人力,符合失能評估亦可享有台灣長照資源。

高風險的
「雙老家庭」

家中同時有年滿 60 歲以上的主要照顧者,與 35 歲以上的身心障礙成員。這類兩代人同時退化的家庭,長照 3.0 將列為優先介入與高關懷對象

派案原則
服務安排
安排 / 考量機制
派案
  1. 依案主服務選擇意願
  2. 依服務單位人立及量能充足性
  3. 依服務提供之即時性
  4. 依服務之可近性
減少派案
  1. 連續 2 次派案回覆無法提供服務,減少派案 1 次
  2. 原本同意提供服務,卻臨時無法提供服務連續 2 次,減少派案 3 次
  3. 無故(非案家因素)未依規定時效內(例如:照會日到首服日超過 5 個工作天)提供服務,除住院、意外事件、變更服務項目頻率等上述事件,其餘依記點機制記點。

※ 3 個月內無上述情形則恢復正常輪派

改派案
  1. 於照會單位後,無法提供服務者
  2. 服務提供者無法滿足個案需求
  3. 服務單位品質不佳,經案家反應及個管協調後仍未改善者
  4. 依服務使用者選擇意願,欲更換服務單位,個管仍需確認更換原因並提供充分資訊供服務使用者選擇
暫停派案
  1. 依地方政府公告配合暫停派案
輪派順序

居家 單位輪派順序

居家
52 個合作單位
輪派順序
01 樂期頤綜合長照機構
02 樂陽居家長照機構
03 樂昱居家長照機構
04 安歆居家長照機構
05 嘉陞居家長照機構
06 冠冕居家長照機構
07 喜樂園居家長照機構
08 愛護家居家長照機構
09 美而美居家長照機構
10 忠孝居家長照機構
11 全人居家長照機構
12 旺福居家長照機構
13 辰心居家長照機構
14 一心居家長照機構
15 繫心居家長照機構
16 真心居家長照機構
17 秉心居家長照機構
18 永欣居家長照機構
19 旭樂居家長照機構
20 康捷居家長照機構
21 寧祈居家長照機構
22 和美居家長照機構
23 全曜居家長照機構
24 佳醫居家長照機構
25 美美居家長照機構
26 敬老居家長照機構
27 翔旭居家長照機構
28 苷心居家長照機構
29 湘寓居家長照機構
30 芊穎居家長照機構
31 老五老居家長照機構
32 安民居家長照機構
33 家倍安居家長照機構
34 耀生居家長照機構
35 紙飛機居家長照機構
36 大心居家長照機構
37 暖心居家長照機構
38 長安健福事業居家長照機構
39 樂銓居家長照機構
40 耆樂居家長照機構
41 誠實居家長照機構
42 麗康居家長照機構
43 國軒居家長照機構
44 慶銓居家長照機構
45 協樂居家長照機構
46 圓光居家長照機構
47 協宏居家長照機構
48 福田居家長照機構
49 傑緣居家長照機構
50 恩勤居家長照機構
51 芯昀居家長照機構
52 歲悅居家長照機構

※ 目前「居家」共 52 個合作單位|實際派案仍依案主條件、服務時段、距離與單位專長綜合評估後決定。

服務類型 居家 居喘 短照 日間照顧 家庭托顧 長照交通 住宿 專業復能
輪派統計

居家 派案紀錄明細

2026 年 05 月 居家0 筆紀錄
2026 年 05 月「居家」尚無派案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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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09:0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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